2026年1月5日 星期一

《嶺南名人列傳》內有關楊秀瓊的錯誤資料
《嶺南名人列傳》第四冊374頁
本人潘惠蓮,2019年3月在香港出版《尋找美人魚楊秀瓊--香港一代女泳將抗日秘辛》一書, 為這位長期被一些勢力扭曲訛傳其生平的香港泳將, 重新考證她的一生經歷。此書封面的彩照及第179頁的楊秀瓊照片,是同一張照片,由楊秀瓊的家人提供。本人從來沒有同意或授權任何人、任何公司或機構使用這張照片。

遺憾早前發現,台灣的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9月出版的《嶺南名人列傳》,竟然擅自用了這張楊秀瓊照片,作為書中一篇有關楊秀瓊的文章配圖, 而那篇文章失實之處甚多 ,連楊秀瓊母親的名字也弄錯, 好些失實的文句,可從大陸的內容農場找到。本人深感驚訝和失望。
楊秀瓊在民國和香港歷史上都留下功績,保育香港歷史,責無旁貸。本人樂意與同道分享研究成果和提供協助, 《尋找美人魚楊秀瓊--香港一代女泳將抗日秘辛》出版後,亦贈予該文作者。遺憾,本人和楊秀瓊的家屬一直蒙在鼓裡,近日才得悉上述情況。事件正由楊秀瓊的家屬處理。特此公告。

很多小報及互聯網都充斥著各種假消息,期盼各位努力,實事求是,反覆驗證,力求客觀真實,勿以訛傳訛。

有關《嶺南名人列傳》第四冊內該篇楊秀瓊文章的失實內容, 謹說明於下--- 


1.楊秀瓊母親的名字,是龍麗真,不是龍慧明。

2.楊秀瓊九歲是入讀新民小學, 兩年後才轉到尊德女子學校。
3. 楊秀瓊父母皆熱愛游泳, 全家都是南華體育會會員, 在游泳部參與義務工作, 楊秀瓊父親楊柱南於1933-1935年任游泳部主任, 是無薪的義工, 負責統籌及辦理與游泳相關的事務。楊秀瓊因父母熱愛游泳而學懂游泳, 但訓練楊秀瓊的教練,是來自新加坡的盧明進,及成名於二十年代的香港南華會游泳健將袁燦輝和梁鐵生。
4.1930年,香港沒有維多利亞游泳館,那時是游露天海水, 游泳場或稱海浴場都設在海邊,沒有游泳館這東西, 更沒有比賽名為華洋錦標賽, 也沒有力挫澳大利亞籍選手而得冠軍的事。楊秀瓊1930年參加的四項賽事,分別是:
●廣東省第三屆水上運動會
●香港南華體育會第七屆水運會
●全港華人公開游泳賽
●全港公開渡海泳賽

5. 從未聽聞楊秀瓊「經常在刮十級颱風時的海水裡暢遊」。楊秀瓊絕不會罔顧安全這樣做, 她的父母也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做這樣有歪常理的危險事情。
6. 楊秀瓊只在1930年及1932年的全港公開渡海泳賽得冠軍, 1931年她得亞軍,1934年得季軍, 一生共參加了四屆。她不是精通體操和田徑, 更非樣樣精通。
7. 香港的全港公開渡海泳賽, 1920年才設女子組, 在二戰前, 男、女子組分開舉行, 沒有泳賽名為中西婦女渡海游泳比賽。
8.1935年的全國運動會,楊秀瓊在50公尺自由泳得亞軍,並不是她成名後首次失敗。她在1931和1934年的全港公開渡海泳已拿不到冠軍。
9.1933年的全國運動會才首次有女子游泳賽項,所以不存在楊秀瓊打破全國紀錄,當時女子游泳競賽尚在起步階段,還未正式有全國紀錄。楊秀瓊是首創女子游泳全國紀錄。
10. 1934年在菲律賓舉行的遠東運動會,日本沒有派出女泳手參賽, 女子游泳只有中國和菲律賓的女泳手較量。

11. 楊秀瓊沒有拍過電影。
12.楊秀瓊1933年參加第五屆全運會是14歲半,1935年參加第六屆全國運動會,是16歲半。小報炒作的褚民誼駕馬車接送她(其實是她三姐弟)的事, 發生在1934年8月,不是1933年的全運會期間。

13.對於文中377頁,指楊秀瓊因耽於逸樂與交際,體力遠不及以前,在第六屆全運會50米自由泳被廣東隊劉桂珍奪去(原文句子不通,連冠軍二字都漏掉)。這種說法對劉桂珍和楊秀瓊兩位都極不公正。勝負乃兵家常事,劉桂珍女士也是出色的泳手,難道就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勝出?當時有報導分析劉女士的策略成功,在預賽時故意游得較慢,令楊秀瓊以為可以輕易取勝,保留體力應付其他賽項, 但到決賽時,劉桂珍全力以赴, 結果以些微之差取勝。這種分析為何不見採用? 偏只採用小報針對楊秀瓊的八卦新聞?     


上列7-13項,見該書第157章題為《楊秀瓊:南國「美人魚」,一代泳將》各頁,不在此貼出。本人搜集的資料來源和查證過程, 詳見《尋找美人魚楊秀瓊--香港一代女泳將抗日秘辛》。 https://hkstars2014.blogspot.com/


另外, 本人又發現《嶺南名人列傳》第二冊內有關已故影星胡蝶的一篇文章, 亦連番錯誤----


1.此書指香港被日軍佔侵後,胡蝶跟東江縱隊港九大隊艱難跋涉二十多天終於回到廣東曲江,其實胡蝶在回憶錄講得好清楚,她是跟游擊隊行了一天,到廣東惠陽,惠陽已是國軍控制區,所以游擊隊便完成任務,胡蝶和家人由惠陽坐柴油車到曲江。此外,廣東靑年運動史硏究委員會硏究室1987年出版的《回顧港九大隊》,亦有原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隊長黃冠芳的訪問,可證胡蝶此說,她只是行路到惠陽,而非由游擊隊陪同行路去粵北曲江。

2.胡蝶丈夫潘有聲是1958年2月2日去世, 訃聞清清楚楚, 該書又錯弄成1957年。
3.1960年,得第七屆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的是尤敏,不是胡蝶。只不過因胡蝶主演的《後門》得到最佳電影, 該片十一名幕前幕後人員都各得到一個獎座, 以資鼓勵。開拍《後門》的邵氏公司,便把胡蝶宣傳為亞洲影后、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, 混淆視聽,那個年代只求看得開心,似無人深究!! 但寫傳寫史, 怎能這樣粗疏!!!

《尋找美人魚楊秀瓊》電子書--https://books.google.com.hk/books?id=Gl_XDwAAQBAJ&printsec=frontcover&hl=zh-TW#v=onepage&q&f=false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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